父母离婚之后的房产,孩子能继承吗
近年来,离婚率变得越来越高,也预示着很多夫妻离了婚,而在离婚这一过程中是要对财产和子女抚养权作出处理的,对于已经有了孩子的家庭来说,可能就会多出一种选择。那么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关于父母离婚之后的继承问题。
一、父母离婚之后的房产,孩子能继承吗
如果说相关的人员没有遗嘱的话,那么应当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相关的继承事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相关的人员还要按照下列的顺序来继承:第一顺序就是配偶、子女还有父母。第二顺序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还有相关的外祖父母。
一般情况下,继承开始以后,应该要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一般是不继承的。如果说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话,那么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相关的法律所说的子女,可以包括婚生的子女、非婚生的子女、养子女还有相关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法规中所说的父母,可以包括生父母、养父母还有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等等。
根据《继承法》中的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要做到均等。对一些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都应当予以照顾。
二、房屋继承的特征
具有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配偶各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规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
第二,法定继承中对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份额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无权予以改变。
【法律依据】
[1]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综上所述,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对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大多数都会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这样对夫妻双方也都能接受,毕竟是自己亲生的,也能让孩子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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